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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第七届“红高粱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仁怀市酒业协会 2022-12-28

各会员企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会员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核心产区建设,助推仁怀产区产业发展,仁怀市酒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第七届“红高粱奖”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现就奖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产区质量奖(5名)

产区奉献奖(10名)

(二)集体奖

纳税前十强(10个)、诚信经营奖(10个)、生产规范奖(20个)、品牌建设奖(20个)、行业服务奖(5名)、优秀供应链奖(10个)

(三)个人奖

优秀传承人奖(20名)、优秀车间主任(班组长)(20名)、优秀酿酒师(20名)、优秀制曲师(10名)、优秀营销经理(20名)、高粱种植能手(20名)

(四)其他奖项

文化传播奖(团体或个人共10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国酱香酒核心产区(仁怀)第七届“红高粱奖”评选表彰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成立第七届“红高粱奖”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吕云怀 仁怀市酒业协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刘帮涛 仁怀市酒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副 主 任:杨必刚 仁怀市酒业协会副秘书长

张小波 仁怀市酒业协会副秘书长

涂佑能 仁怀市红缨子高粱协会理事长

唐 晖 仁怀市酒业协会监事长

成   员:酒业协会秘书处各科室负责人,有关单位业务人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酒业协会秘书处,由张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东、王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单项奖的申报评选。

1.产区质量奖(奖励集体)。重点表彰奖励年度内在仁怀产区内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酒类企业。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主动申报,经组委会结合日常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社会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

2.产区奉献奖(奖励个人)。重点表彰奖励年度内在仁怀产区酒类行业管理、生产技术传承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代表性的的生产技术专家或酒类企业负责人,由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二)集体奖的申报评选。

1.纳税前十强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仁怀产区纳税贡献前十名的的酒类企业,以税务部门提供的2022年度实际缴税数额为依据确定。

2.诚信经营奖、生产规范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在仁怀产区诚信经营、规范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和行业引领性的酒类企业,由企业根据自身表现主动申报(申报时需综合阐述申报理由、背景等),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3.品牌建设奖。主要表彰年度内在宣传推介、市场开拓和销售业绩表现突出的新产品、新品牌,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据实申报,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4.行业服务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仁怀产区服务酒类产业和酒类企业,在人才培训培养、产业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代表性的突出贡献的非酒企业服务商,由符合条件非酒会员企业主动申报,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5.优秀供应链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在酒类上下游产业及相关供应链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企业,由酒业协会包装包装分会、高粱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申报,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三)个人奖的申报评选。

1.优秀传承人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仁怀产区35周岁以下的优秀生产技术人才、从事酒类行业的市青年商会会员等,由企业和青年商会据实申报(需附工作业绩材料和包括年龄等内容的身份证明材料),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2.优秀车间主任(班组长)、优秀酿酒师、优秀制曲师、优秀营销经理等奖项。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仁怀产区各企业工作在生产管理、生产技术、市场营销一线且仍在一线岗位连续工作的优秀人员,由所在企业据实主动申报,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3.高粱种植能手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为仁怀产区酒用高粱种植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代表(必须是农村高粱种植户,不包括红高粱种植合作社、粮油公司等机构负责人)。由高粱协会、高粱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申报,经组委会综合考评后确定。

(四)其他奖项的申报评选。

文化传播奖。主要表彰奖励年度内为仁怀产区酒类产业宣传推介、文化研究、文化传播、文化建设、平台搭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性团体或个人,由组委会根据实际综合各方意见考评后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据实按时申报。各会员企业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申报工作,要根据奖项申报条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据实填报《申报表》并完善有关补充材料,并于2023年1月5日16:00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仁怀市酒业协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连,联系电话:15085567812,电子信箱: 2084387361@qq.com)。

(二)力求客观公正。组委会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充分征求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的建议意见进行综合考评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将在仁怀市酒业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异议进行核查之后确定终审表彰奖励名单。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召开的仁怀市酒业协会2022年度年会上宣布并颁奖,以努力实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增进产区团结聚合产区力量的目的。

仁怀市酒业协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第七届“红高粱奖”企业申报表

附件2:第七届“红高粱奖”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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