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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酒业协会第三届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来源:仁怀市酒业协会 2023-01-13

  仁怀市酒业协会第三届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30日会议讨论通过,2023年1月1日印发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提升协会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企业之间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白酒行业技术进步,根据《仁怀市酒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仁怀市酒业协会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库(以下称“专家库”)是白酒行业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文化人才的专家资源库。

  第三条 专家库的日常工作由协会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专家库按照自愿参加、专业齐全、结构合理、总量控制、满足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专家入选专家库,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本单位同意,通过有关单位推荐,仁怀市酒业协会审核批准。

  第二章 入选程序

  第五条 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二)熟悉本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三)熟练掌握本行业的专业技术理论,有实践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应具有国家一级品酒师、国家二级酿酒师和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各种职称资质证书以人社部门考核颁证核验为准)以及省级白酒评委资格,并在仁怀市内白酒企业(酒协会员单位企业)或检验机构、科研院校从事白酒酿造、品评勾调、质量管理、工艺指导、技术研发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持续15年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上),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且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和行业不良口碑;

  (四)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五)具有国家级白酒评委、中国首席品酒师、中国酿酒大师、省级白酒专家和高级工程师等相关资格和职称的行业高技能人才,以及个人获得省部及奖项的专业人才均可优先申请加入。

  第六条 申请入选专家库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书面资料:

  1.《 仁怀市酒业协会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个人申请表》(附件1)。

  2.2寸蓝底证件照片一张。

  (二)电子版资料:

  1.《 仁怀市酒业协会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个人申请表》(word文本)。

  2.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3.主持相关工作、发表有关论文等其他证明资料(刊物封皮及目录扫描件)(jpg格式)。

  4.证件照片(jpg格式)。

  以上书面资料邮寄至协会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至协会办公室邮箱(2084387361@qq.com)。

  第七条 申请入选专家库的申报程序是: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填写《 仁怀市酒业协会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在征得本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查签署意见,报仁怀市酒业协会会长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 仁怀市酒业协会每年度发出一次申报通知,实行新专家入库集中审批办理的工作方式。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申报后,经仁怀市酒业协会审核批准,在仁怀市酒业协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即获通过。

  第九条 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仁怀市酒业协会可作出退出专家库处理:

  (一)入选专家库后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本人提出退出专家库申请。

  (三)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提出该人员退出专家库请求。

  (四)出现本办法中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情形。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专家库专家的权利:

  (一)参与仁怀市酒业协会及协会各会员企业组织开展的技术咨询,技术鉴定,科技成果评审,QC、评审,培训讲学,业务交流等活动。

  (二)接受委托,代表仁怀市酒业协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的行业调查、课题研究、技术鉴定、工作检查等活动。

  (三)专家在完成仁怀市酒业协会委托的各项技术咨询服务后,按规定获取服务津贴。

  第十一条 专家库专家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仁怀市酒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守技术机密。

  (二)在协会或专业组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向仁怀市酒业协会提出有关技术进步、行业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的建议以及相关的研究成果;提供白酒行业各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

  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入选仁怀市酒业协会特聘专家库的专家,由仁怀市酒业协会统一颁发《 仁怀市酒业协会生产技术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聘书》。

  第十三条 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与仁怀市酒业协会届期一致。

  第十四条 专家库根据专家专长划分若干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由仁怀市酒业协会提名,经专家会议通过产生。专业组组长受协会委托,牵头组织本专业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 仁怀市酒业协会各工作部门创造条件,积极组织专家开展各项活动,并根据活动特点在专家库内选用所需专家。

  第十六条 专家库专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信息包括专家个人基本情况、参加活动情况及仁怀市酒业协会或使用部门评价意见等内容。专家信息将逐步通过网络、在线服务等手段实现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仁怀市酒业协会各工作部门在专家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专家的工作表现、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填入《专家工作业绩评价表》,列入专家信息档案,作为今后使用、调整专家库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专家库专家因调离单位、退休、职称、职务、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将变更事项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上报协会办公室。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家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或专业组会议。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可采取信函、电话、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自律与纪律

  第二十条 专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开展工作,健全自律机制。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以仁怀市酒业协会特聘专家的名义,对外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授课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专家在咨询服务、评审、评优、技术鉴定等活动中,实行回避制,严格组织纪律,严禁以任何名目或形式接收超越政策规定以外的报酬和其他礼品。

  第二十二条 专家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接受社会监督,对被举报的专家,经仁怀市酒业协会查实后,酌情给予警告或除名。除名后,不得以协会专家名义参加任何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专家无故累计三次不参加仁怀市酒业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不再聘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仁怀市酒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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