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白酒质量通则》等68项拟立项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0935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2022年6月9日
国家标准计划《白酒质量通则》由TC358(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的意义
白酒是我国特有的传统蒸馏酒,《白酒工业术语》国家标准是白酒行业基础性标准之一,给出了15个白酒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包括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等十二个香型以及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小曲固态白酒白酒标准体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在白酒产品定义中进一步突出了其传统属性。
不同白酒产品的生产工艺各有特色,典型风格各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综合国力的持续提升,白酒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和符号之一,多年来白酒行业在持续努力推动我国传统白酒走向国际社会,是文化输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白酒尚未建立统一的形象,国际社会对中国白酒的认识仍然不清,这也是造成白酒国际化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制定《白酒质量通则》基础通用国家标准,以建立我国白酒统一形象,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和加快我国白酒的国际化进程,增强民族和文化自信,另一方面也符合《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基础通用,质量分等分级和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食品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原则。
同时进一步加强白酒领域质量国家标准的顶层设计,构建和完善白酒领域新型质量标准体系,引领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白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通用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白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