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打造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政府办牵头起草了《“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省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6日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做了修改,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5大项20小项。
(一)实施促进旅游消费行动(5项)
1.通过线上平台,面向全市和主要客源地分批发放2000万元通用旅游消费券(包)。
2.稳妥推进“2022中国酒都文化旅游季”活动。
3.鼓励天酿、八卦园等景区收费项目分时段、分人群实施减免等优惠。
4.鼓励支持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
5.茅台机场对部分航线持续开展预约购酒活动。
(二)实施促进餐饮消费行动(4项)
6.通过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
7.鼓励餐饮行业(企业)线上线下组织开展“醉美下酒菜”比拼活动。
8.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进一步发挥优质酱香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
9.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店,给予夜间经济示范店不高于5000元的资金奖励。
(三)实施促进住宿会议消费行动(2项)
10.通过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600万元住宿消费券。
11.鼓励各行业企业在我市举办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发布会、年会等各类会议。
(四)实施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行动(5项)
12.通过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13.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等进行减租或免租。
14.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消费促进月”等活动。
15.支持龙头服务业企业发展。
16.鼓励文旅企业及个人利用新媒体技术,创作以酒都仁怀文化和旅游为题材或背景的作品并进行广泛传播。
(五)保障措施(4项)
17.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本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落实。
18.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防范打击盗刷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
19.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政策,和省级40条防控措施,统筹动态清零和科学精准防控,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
20.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本措施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关奖补政策与上级已出台政策重叠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