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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发〔2022〕7号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2-06-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

“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打造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营造良好氛围。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

一、实施促进旅游消费行动

1.通过市人民政府、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线上平台,面向全市和主要客源地分批发放2000万元通用旅游消费券(包),用于市内景区景点、精品酒庄、旅游商品、旅游交通等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

2.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推进“2022中国酒都文化旅游季”活动,通过开展端午踩曲节、“六月六”西苗民族文化节、红高粱节、中国酱香酒节等各类主题活动吸引游客。(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等)

3.鼓励天酿、八卦园等景区收费项目分时段、分人群实施减免等优惠。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推出乡村“一日游”套餐。鼓励旅游景区增加主题灯光秀、实景水秀、新媒体光影艺术、夜间游览线路、夜间体验娱乐精品节目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等)

4.鼓励支持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并鼓励职工利用休假积极参与“贵州人游贵州”“乐购四季”等活动,释放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活力。全市各单位工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前一次性发放2022年度年节工会福利费。各单位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各部门单位食堂或会员职工到结对帮扶户、平价超市购买茶叶、水果、蔬菜等本地农特产品,带动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5.茅台机场对部分航线持续开展预约购酒活动。(责任单位:茅台机场公司等)

二、实施促进餐饮消费行动

6.通过市人民政府、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以及仁怀文旅APP等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用于在全市餐饮市场主体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

7.鼓励餐饮行业(企业)线上线下组织开展“醉美下酒菜”比拼活动,塑造仁怀“醉美下酒菜”美食品牌,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8.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进一步发挥优质酱香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在指定餐饮机构消费满1000元以上的,可以按市场指导价1499元购买1瓶贵州茅台酒现场开瓶饮用,或购买2瓶“仁怀1935”。(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仁怀酱酒集团等)

9.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示范店,给予夜间经济示范店不高于5000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三、实施促进住宿会议消费行动

10.通过市人民政府、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600万元住宿消费券,用于在市内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1.鼓励各行业企业在我市举办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发布会、年会等各类会议。会期达2天及以上的,住宿在我市限额以上酒店达50间以上的,对活动场地给予优先保障;达到一定规模或根据活动需要,可免费提供酒都大剧院、酒都广场等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公司等)

四、实施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行动

12.通过今日仁怀、官方微信微博等线上平台,面向市内外消费者发放500万元消费券,用于在市内商超便利、文化影视、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场所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

13.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等进行减租或免租,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3个月房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国投公司、市城投公司等)

14.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消费促进月”等活动,支持各行业协会举办家政、住宿、餐饮、沐足、美发美容、烘焙饮品、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技能竞赛,对承办的行业协会按照费用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等)

15.支持龙头服务业企业发展。对批发业企业当年度商品销售额达1亿元,且增幅高于全市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幅的;零售业企业当年度商品销售额达5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幅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当年度营业额达1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幅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的,且增幅高于全市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的,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

16.鼓励文旅企业及个人利用新媒体技术,以微电影、短视频、原创文学、摄影、歌曲等为载体,创作以酒都仁怀文化和旅游为题材或背景的作品并进行广泛传播。对点击量超过1亿或影响力较大的给予1-10万元奖励,作品属于企业对其减免税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旅游局等)

五、保障措施

17.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本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资金使用成效评估,适时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式,确保发挥最大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等)

18.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防范打击盗刷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欺诈、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仁怀支行、市工业商务局等)

19.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政策,和省级40条防控措施,统筹动态清零和科学精准防控,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要及时公布区域静态管理和解封最新情况,做好相关活动的前置指导,有效恢复和保持正常消费秩序。(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办、市卫生健康局等)

20.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

本措施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关奖补政策与上级已出台政策重叠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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